簡化保稅倉庫(包括物流中心)出口國產自行車申請產證規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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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稅倉庫(包括物流中心)輸出之自行車,自國外、其他保稅倉庫進儲者(D5出口報單之「原進倉報單號碼」為D8報單、L1轉運單或D7報單者),因保稅倉庫或物流中心無加工性質,仍應依照貿易局2009年4月6日召開之會議決議,申請國貨產證須逐案向該局提出專案申請。惟若係自課稅區、保稅工廠進儲者(D5出口報單之「原進倉報單號碼」為D1報單或B2報單者),貿易局同意比照課稅區、保稅工廠出口自行車申請產證之方式辦理,免逐案向貿易局提出專案申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