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關出口業者申請核准原產證<進口商名稱及地址>欄繕打 字樣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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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配合貿易時促需要,國貿局於2004.01.29函覆指示 : 如出口人可檢具國外進口商要求於產證<進口商名稱及地址>欄繕打<to order>字樣之相關交易往來證明文件影本(例如買賣契約發票等),並依京都公約於<to order>後加註目的地國別,經簽發單位審核屬實後,准予發證.
為配合貿易時促需要,國貿局於2004.01.29函覆指示 : 如出口人可檢具國外進口商要求於產證<進口商名稱及地址>欄繕打<to order>字樣之相關交易往來證明文件影本(例如買賣契約發票等),並依京都公約於<to order>後加註目的地國別,經簽發單位審核屬實後,准予發證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