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106年4月6日起,停止適用本局103年5月29日貿服字第1030005745號函及104年10月1日貿服字第1040153082號函有關輸往歐盟螺絲類貨品原產地證明書措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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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來源:國際貿易局-原產地證明及加工證明書線上作業最新消息
自106年4月6日起,停止適用本局103年5月29日貿服字第1030005745號函及104年10月1日貿服字第1040153082號函有關申請、簽發輸往歐盟之螺絲類貨品(HS Code 7318.12、7318.14、7318.15、7318.21及7318.22)原產地證明書措施。
附加文件1:1060001976
附加文件2:103年5月29日貿服字第1030005745號函
附加文件3:104年10月1日貿服字第1040153082號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