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告修正我輸往巴西飲料、醋及酒類之原產地證明書及分析證明書申請及簽發標準作業程序,並自2014/1/1起實施。
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公告 發文日期:2013/12/20 發文字號:貿服字第1020153289號 附件說明:如文(計3頁)(1020153289-1.doc) 主旨:公告修正我輸往巴西飲料、醋及酒類之原產地證明書及分析證明書申請及簽發標準作業程序,並自2014年1月1日起實施。 依據:貿易法第20條之2第1項及原產地證明書及加工證明書管理辦法第16條第5項。 公告事項: 一、為因應本部標準檢驗局組織再造,未來將大幅縮減辦理食品類出口檢驗資源,爰公告修正我廠商出口飲料、醋及酒類至巴西申請及簽發巴國「Certificate of Origin and... Continue Reading