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關沙烏地阿拉伯海關規定進口產品需於個別貨品標示原產地規定
0 Comment
依據2010年5月5日國貿局貿服字第09900058030號函指示,沙國海關規定,進口產品需於個別貨品標示原產地之規定,係因近年來偽冒產品氾濫,尤其汽車零件品質不良造成車禍意外.此外,仿冒進口商品造成消費者糾紛時起,為杜阻偽劣產品進口,沙國海關執行原產地標示查驗十分嚴格,除要求標示產地外,對於產品標示包裝上有疑義者接遭叩關,並且處分方式改為直接沒收產品,並予罰鍰.另以往部分出口商在貨品依據2010年5月5日國貿局貿服字第09900058030號函指示,沙國海關規定,進口產品需於個別貨品標示原產地之規定,係因近年來偽冒產品氾濫,尤其汽車零件品質不良造成車禍意外.此外,仿冒進口商品造成消費者糾紛時起,為杜阻偽劣產品進口,沙國海關執行原產地標示查驗十分嚴格,除要求標示產地外,對於產品標示包裝上有疑義者接遭叩關,並且處分方式改為直接沒收產品,並予罰鍰.另以往部分出口商在貨品遭沙國港口退關後,再轉運至杜拜等其它海灣國家港口通關進口,改由陸路轉進沙國方式,因沙國在陸路關口亦嚴密查驗,且通報退運貨品資料,出進口廠商已無法規避沙國海關查驗,矇混進口.為避免類似情事發生,影響貿易進行,嗣後輸往沙國之貨品應確實依照該國之進口標示規定辦理.